江苏赛科化学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委托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年产16万吨脂肪仲醇聚氧乙烯醚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。为维护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,按照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》(环发2006[28]号)的有关规定,对本工程进行第一次公示。公示内容如下: (一)建设项目情况及概要 工程名称:年产16万吨脂肪仲醇聚氧乙烯醚项目 工程性质: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: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石化九路东、石化三道北 建设单位:江苏赛科化学有限公司 项目概要:项目分两期建设,其中一期建设1.8万t/a脂肪仲醇聚氧乙烯醚生产线,副产碳酸钠1600t/a;二期建设14.2万t/a脂肪仲醇聚氧乙烯醚生产线,副产碳酸钠8000t/a。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16万t/a脂肪仲醇聚氧乙烯醚,副产碳酸钠9600t/a。配套建设公辅工程、环保工程等设备设施。 (二)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:江苏赛科化学有限公司 联系人:王工 联系电话:15216761300 电子信箱:wangzhengbian@wlchemical.com (三)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: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:国环评证甲字第1908号 联系人:曾工 联系电话:021-50177719 电子信箱:qinglong4057@126.com (四)、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、评价工作程序: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;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(即本公告);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;④环评机构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;⑤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文件;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环评文件做出审批。 2、主要工作内容:①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;②进行环境现状监测;③对工程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,并征求公众意见;④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。 (五)、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①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; ②认为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; ③项目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; ④希望以何方式减缓项目产生的废水、废气、固废、噪声等环境影响; ⑤其它建议和要求等。 (六)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通过电话、邮件、邮寄信函(以邮戳日期为准)等方式提出意见。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建设项目《环境影响报告书》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,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、建议向建设单位、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。 (七)、公示有效期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。 |